1月9日下午,南宁连畴村两个生猪私宰点被端,30头生猪被查获,可笑的是,私宰猪上却盖着过期假章;无独有偶,1月7日,10名被告人因私宰、贩卖淘汰的公种猪,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受审,荒唐的是,私宰肉上,也自盖“肉检合格”章。(1月10日南国早报)
市场上的猪肉究竟有多少私屠滥宰的猪肉,究竟有多少自盖“肉检合格”章,没有调查,不能妄下结论,但是将这两起新闻事件放在一起看,不由得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虽然不能以偏概全,但是猪肉市场出现的私屠滥宰和自盖“肉检合格”章问题着实不能小觑,需要严厉打击。
按理说,因私宰、贩卖假冒伪劣猪,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接受法律制裁,面临锒铛入狱,打击不可谓不严厉,处罚不可谓不重,为什么还有不法者铤而走险,继续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这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和不力有很大的关系。
包括私屠滥宰在内的假冒伪劣食品,多喜欢选择农村地区生产,为了遮人耳目,在偏僻的角角落落里隐蔽生产,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本身就力量薄弱,加上相关部门有意无意的“睁眼瞎”和忽视,这就给问题食品生产者提供了人理想的避风港,食品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手长莫及,对农民的食品消费安全更是不闻不问,让农民成了真正的“消废者”和“消毒者”,暴露了监管的双重缺失。
此前南宁市发生的农村地沟油工厂、毒豆芽小作坊等案件,都是因为群众发现而怀疑举报,而不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的巡查的所发现问题,此次30头私屠滥宰的生猪被查获也是群众举报,不能不说是一种监管的疏忽和失职。越来越多的毒食品案件,如果不是细心的群众发现了破绽,可能很多的毒食品依然在危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这也是对体制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力度的倒逼。
食品安全监管,不仅要“监”更要“管”,真正体现勤“监”和勤“管”为民,体现监督的力量。食品安全问题屡有发生,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人浮于事,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效和监管力量薄弱有很大的关系,思想意识上不重视,人员有限,无法实现高覆盖率的监管,就给食品安全留下了违法的时间和空间。如今,在陕西省渭南的农村,每天有96个基层监管所的1915位监管人员奔赴市区大街小巷和城镇农村,身穿统一制服,佩戴执法袖章,巡查奶站,驻守生猪屠宰场,检查学校周边的小饭桌,跟踪流动餐车,抽查村镇小卖部。思想重视,监管有力,力量充足,监管周全,覆盖面大,为消除基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提供了保证。
私屠滥宰者自盖“肉检合格”章,真的很可怕,近些年来,食品安全就像一个令人头痛和无奈的社会公害一样,屡屡地地让我们为之焦虑,深深地折磨着我们的餐饮观念,也拷问着食品安全的社会良知和法制监管,形形色色的不安全食品不断反复出现,以至于让很多人发出了“还能吃什么”和“什么还能吃”的无奈叹息,依法监管食品安全已经喊了多少年,也已经执行和落实了多少年,可是,不安全食品依旧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在我们的餐饮生活中,不揪心都难。
不安全食品屡屡出现,不难看出不法商家的丧尽天良,用黑心的道德生产黑心食品,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丧失了基本的做人良心和职业良心,在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的境遇下,事后的反思和举一反三,说得最多的就是依法监管和法治,可是却对食品安全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商业伦理和行业自律极少关注,食品的安全是个社会问题,管理无非来自两方面,首先是法制,其次是职业道德的自律,在依法监管食品安全因为种种原因差强人意的现实窘迫下,寄希望于提高从业者的道德教育就显得格外迫切,尤其是对散兵游勇的中小餐饮经营者来说,成本最小,最有效的监控就是良心的发现和职业道德的提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善和不善也是一念之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面对食品安全的“易粪相食”的危机,每个经营者都应该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在亵渎和违背良心,“掷出窗外”才是唤回良知的明智之举,该怎么样做食品,做餐饮,那些默默无闻的坚守职业良心的经营者给社会做出了回答,做出了榜样。食品餐饮行业的行业自律,食品安全注入诚信“正能量”并非那么悲观,让越来越多的食品经营者良心发现,用道德温情温热“舌尖上的中国”,并非是很难回答的道德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