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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原料价格汇总:南京猪肉铅超标系不实消息 南农大论文作者道歉

来源: 互联网   2013-09-15 17:53:06   查看:  次

饲料原料价格汇总:南京猪肉铅超标系不实消息 南农大论文作者道歉[/page]

作者:韦轶婷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发布时间:2012-10-18 1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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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猪肉超标系不实消息农大论文作者道歉

 

10月16日上午,一位名为“环保董良杰”的网友发布一条微博称,南京农业大学研究发觉南京市场上猪肉超标率达38%,人食 多了会变得凶狠又愚蠢。该微博引起了网友极大关注,也引起了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南京发布”的关注,并马上上报南京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南京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发觉这位网友引用的文章中所使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差错,导致结论错误,养猪网,南京市猪肉并不存在铅超标的问题。该论文作者承认引用标准错误,文字叙述不严谨,并道歉。而新浪也将“@环保董良杰”的微博定为不实信息。

 

南京猪肉铅含量超38%?

 

有关部门马上介入调查

 

昨天(10月17日)上午7点半,新浪微博上一位名为"环保董良杰"的网友发布一则微博称:“南京农大动物学院研究员随机检测南京市场上猪肉,发觉南京猪肉铅超标率达38%”,之后还加了一段危言耸听的短评:“铅超标可致暴力、降低智商。铅在食物链上传递,猪变更蠢无所谓,人食 多了会变得凶狠又愚蠢”。

 

因为这位网友的实名认证为:“原美国夏威夷大学环境专家董良杰”,再加上微博内容关乎食品安全,短时间内这条微博就被疯狂转发。

 

该微博发布后,马上引起“南京发布”微博治理 人员的注意,并迅速上报,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器重,多个部门马上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11点,南京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主持召开了由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农委、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该事件进行核实查处,会议提出由南京市农委牵头,赴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学院就论文报道的检测结果进行核实,由南京市工商部门对市场销售的猪肉开展专项监督检测。

 

调查发觉,这是一篇摘 样不规范、设备未经认证、引用标准错误的“论文”。南京市农委马上委派市农委质量处和农林执法总队负责人去南京农业大学动科院进行核实。

 

经与南农大动物科技学院领导和原论文指导老师及作者交流,这篇“论文”暴露出检测实验室未经认证、引用标准错误、样本摘 集不足等诸多问题。

 

据悉,这篇论文是由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某教授的研究生于2011年7月25日,在南京部分超市及农贸市场购买了13份鲜猪肉,每份约100克,经其实验室购买的微波消解炉消解后,用该学院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进行测定。估量 数据掩饰铅含量最大值为每千克0.131毫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9年3月9日颁布的《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NY/T 843-2009)给出的铅限量标准每千克0.1毫克,得出了“南京部分猪肉中存在一定的铅超标现象,超标率达38.46%”的错误结论。

 

但是,该论文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研究论文的猪肉铅检测实验室不具权威性。该实验室是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该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没有经过国家法定部门计量认证,实验室也未通过国家质量机构认证,同时,本次摘 样时,也没有按照国家摘 样规范实施摘 样,因此本次猪肉铅含量检测数据没有可信性,更不能作为南京市场猪肉铅超标认定的依据。

 

二是研究论文结果判定依据引用不当。该研究摘 样13份,铅含量最高值每千克0.13毫克,作者判定结果是错误地引用了NYT 843-2009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标准,即猪肉铅含低于每千克0.1毫克。而按照GB 2707-2005国家鲜畜肉卫生标准,猪肉铅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应为100%合格。

 

三是该文作者在摘 样方面存在不规范性,样本量过少,不足以代表南京市场猪肉质量状况。

 

学校方面、作者和指导老师也均承认,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缺乏学习,摘 样缺乏规范,引用标准错误,文字叙述不严谨。“即使抛开检测设备、摘 样等方面的问题,单单是引用标准,就产生谬以千里的错误。因为这名学生摘 集的猪肉是市场上的普通猪肉,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无公害猪肉的标准,但作者却用‘绿色猪肉’的标准去判定,结论肯定 是错误的。”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论文作者承认标准引用不当

 

并对科研中涌现的不严谨表示检讨

 

对于南京市有关部门的调查,该论文作者及所在学院均承认论文结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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