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工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物价局等9部门通告(2013年第3号,见附件4),经省政府批准,2013年4月27日起启动《广东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规律性震荡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我委负责每周报送屠宰企业白条肉出厂价格、每月报送生猪定点屠宰量和每季报送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等相关信息。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情景观测,准确报送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晓 如下:
一、高度器重,加强观测。各地级以上市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高度器重生猪屠宰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加强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督促已纳入广东省生猪和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监管系统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每天按时报送相关数据,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同时,加强生猪及肉品市场观测估量 ,密切关注当地生猪及肉品供求和价格变动情景,生猪行情,防止涌现大幅震荡,做好应急预案,保证 生猪及肉品市场供应平稳,一旦发觉有尤其情景及时向我委报告。
二、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请各市生猪屠宰主管部门于2013年5月24日前上报生猪屠宰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3)。在每月29日前填妥附件1;6月29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填妥附件2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三、我委将对数据报送情景进行通报,对错报漏报数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月份生猪屠宰量表
2.季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表
3.联络员信息表
4.省物价局等9部门通告(2013年3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