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生猪饲养技术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生猪价格汇总:社区治理

来源: 互联网   2013-12-13 19:23:48   查看:  次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蔡秀敏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人李京在市郊建办了一个生猪养殖场,并建有沼气池、化粪池、干粪池等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后李京将该养猪场出租给湖南人陶亮从事生猪养殖。2012年12月19日,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发觉,李京未使用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环保局依据以李京违反《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李亮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李亮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诉讼,环保局于2013年5月13日申请法院对该处罚强制执行。

  法院在审查上述行政处罚行为过程中认为陶亮系环境违法行为的实际实施者,养猪网,且没有证据掩饰李京与陶亮系共同违法,故该行政处罚行为的相对人认定不当。经与环保局沟通后,后该局撤归了强制执行申请。

  行政相对人的认定是否正确,直接关系来 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能被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本案中,陶亮系生猪养殖造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处罚也理应针对违法行为的实际实施者,环保局将养殖场出租人李京作为处罚对象,是行政机关错误认定行政相对人。同时,法官也提醒行政相对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收来 行政机关的处罚告晓 书等文书时,要主动地陈述和申辩,若认为处罚不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