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归顾:7月23日,本报曾以《“熏倒”众乡邻》为题,报道了谯城区古井镇吕楼村大刘新村旁有个养猪场,污水直排、粪便就地堆放,严重影响新村居民生活。
新村旁养猪场
本报讯7月26日上午,谯城区环保局赶赴现场调查,当即给养殖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晓 书,请求其8月3日前整改来 位。
当日上午,中国养猪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来来 大刘新村现场查看,发觉从猪圈流出来的污水正在排进河沟,一处居民楼下的猪粪堆已经被清走,地面只留下黑糊糊的一片痕迹,蚊蝇在上面来 处乱飞。经查,此养猪场规模不大,存栏量只有20余头,也没有相应的环评手续,由于距离新村太近,直排的污水和堆放的粪便已经严重影响来 周围群众的日常生活。
工作人员现场对养猪户进行了教育,并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晓 书,请求其马上规范养殖行为。
“此养猪场已经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第一 请求其整改,给出一个星期的整改时间,8月3日前,如果整改不来 位,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拘留。”谯城区环保局局长汪岚霞说,必要时将会联合当地政府,责令其移 离居民区或直接关停该养殖场。(记者郭玉岩张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