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近日,全椒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审结一起不当得利案,产生较好的社会成效和法律成效。
据悉,村民许某喂养的一头母猪走失,当晚他四处觅 找,次日又在村广播站播出觅 物启事,但无音讯。今年2月23日,许某在本村村民谢某家的猪圈里发觉了自家的母猪,且已产下6头猪仔,随后他就同谢某交涉认领。谢某先称母猪系表弟家的,后经许某指认只得承认是捡的,却拒绝返还。无奈,许某一纸诉状将谢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谢某捡得他人丢失的母猪理应回还,其在不明的情景下对母猪进行必要的饲养和治理 ,此费用应由失主许某补偿;谢某在饲养母猪期间,给母猪配种产下的6头仔猪,是拾得物母猪产生的利息,扣除其必要的饲养、治理 费用后,养猪网,所得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给许某;原告许某自愿以5头小猪抵谢某饲养治理 费用,请求其回还母猪和一头小猪或折款400元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经法院调解,依法判决谢某回还许某1头小猪或折款400元。目前,谢某已将母猪回还许某。
(开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