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派员指导,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机产品生产规范
●使用有机产品标识标准化条码,确保有机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宇男)记者2012年12月31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第四批全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公示12月底完结,我省上榜的4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全部出自西充县)将获环保部命名。我省将总结西充县以严厉的环境监管确保有机食品质量的体会,出台相关治理 办法,指导各地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近年来,西充县着眼自身优势,整县推进“中国西部有机食品基地县”战略,并出台了《西充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监管办法》,严把有机食品从生产来 销售各关口,建立了从土地来 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
县环保、质监、工商、农牧业、供销等部门分工负责,按有机农业原理和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生猪价格,制定了生产技术和生产治理 计划。县环保和农牧业部门派员指导种养殖企业和协会规范建立农事操作记录档案,完整记录投入品购置、病害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情景,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机产品生产规范。西充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行企业自检、部门抽检、上市必检制度;使用有机产品标识标准化条码,确保有机产品质量可追溯。
根据《西充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监管办法》,县政府每年一次托付 有资质的环境观测站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进行环境评估,对土壤、空气、水等环境原因进行布点观测,发布观测结果并提出相应改善计策 。对已申报或已经认证发布公告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西充县环保局摘 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性措施。
对已获命名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西充县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查,发觉问题限期整改,如逾期不达标或在申报中涌现弄虚作假、违反《有机食品技术规范》请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销售的有机食品涌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县环保部门将向环保部提出取消命名的建议。
为保护有机食品生产环境,西充县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定不予审批,去年以来先后否决4个投资上亿元的“两高”项目。近两年来,西充县投入1.2亿元,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对44个乡镇的场镇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全县河、湖、库、堰周边地区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养殖企业必须配套适应的种植面积,有效消纳畜禽废弃物。全县60多个塘、库、堰全面推行生态养殖,取缔肥水养鱼和网箱养鱼。2006年以来,西充县投入3亿多元治理西充河水污染,2014年将全面完成整治。
目前,西充县已建成有机农产品基地6.2万亩,82个品种通过有机认证,有机食品基地健康有序发展。常林乡张家店龙兴有机蔬菜种植基地、西充县晋城镇龙兴有机食品基地、西充县槐树镇龙兴有机基地、西充县中南乡新生PIC有机养猪场基地等4个基地即将获“全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