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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原料价格汇总: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的通晓

来源: 互联网   2014-05-18 11:10:48   查看:  次

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

  现将《厦门市“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好本辖区“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并按规划请求,认真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厦门市“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

  为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现我市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农业污染减排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做好农业污染治理促进减排工作的精神和请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环绕 “十二五”农业COD、NH3N减排工作目标,按照各区政府划定的禁养区(不准规模化养殖畜禽的区域)和限养区(实现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区域)范畴,严厉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切实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措施,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有效地解决畜牧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努力实现畜产品供需基本平稳 、生产水平显然提高、生产效益平稳增加 、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资源开发利用适度、生态环境友好和谐的综合目标,推动厦门都市型现代农业可不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治理 办法》

  12.《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13.《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治理 办法实施细则》

  14.《厦门市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09〕215号)

  15.《厦门市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厦府办〔2011〕134号)

  (二)技术规范和标准

  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2009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三、治理重点

  治理重点是各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以及禁养区外规模畜禽养殖场(指存栏数为200头以上的养猪场、50头以上的奶牛场、100头以上的肉牛场、4000羽以上的养鸡场、2000羽以上的养鸭和养鹅场,下同)畜禽养殖污染。

  四、治理原则

  (一)减量化原则。通过养殖结构调整及开展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粪污产生量。通过摘 取“干清粪”、“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从而降低处理难度及处理成本。通过改进饲料营养配方,提高畜禽营养物质的消化吸取 率,减少畜禽氮、磷的排泄量。

  (二)资源化原则。畜禽粪便等废弃资源经过堆肥,加工成有机肥等科学处理后作肥料,沼气用作燃料,实现养殖场废弃资源的循环综合利用。

  (三)无害化原则。养殖场(户)通过沼气池建设,厌氧发酵处理养殖废水;通过堆肥厌氧发酵、高温发酵和微生物发酵等处理粪便,杀灭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来 达无害化目的。

  (四)生态化原则。根据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的生态学基本原理,促进种植业与畜牧业紧密结合,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按照土地、植物吸纳畜禽粪便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养殖场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水,通过果林、牧草和农田进行消纳。

  (五)产业化原则。摘 用产业化和专业化运作模式,兴建生物有机肥厂,将畜禽粪便加工成商品生物有机肥,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可靠的生物有机肥保证 。

  五、治理目标

  (一)根据辖区环境容量和各区政府确定的养殖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和适度控制畜禽养殖业,控制好辖区养殖总量,减少畜禽养殖排污总量。全市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逐年削减量来 达省、市政府的请求。

  (二)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实现关闭、拆除,对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现向生态型、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转变或者实行全过程综合治理。

  六、治理措施

  (一)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整治

  进一步巩固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和集美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防止涌现污染反弹。加快推进同安区、翔安区畜禽养殖区划调整,适当控制养殖规模,分期、分批、分区域逐步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户)。

  (二)因地制宜推广各种生态型、环保型养殖模式

  各区要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的地势 地貌以及不同畜禽养殖场各自的特点,突出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广畜禽-沼-果(草、林、茶、菜)、达标排放、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和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等环保型养殖模式,建设循环型养殖业,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1.要在我市山地多的地区,广泛推广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养猪模式。猪-沼-果(草、林、菜、茶等)是种养结合的生态型养猪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生产工艺是:猪场粪污排泄物经干捡粪和固液分离后,粪渣固体经过堆积发酵制成有机肥,集中运输至果园、茶园、草地或竹林、树林等用于基肥、追肥;污水则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沼液通过专门管道或车辆运输至果园、茶园、草地或竹林、树林等用于基肥、追肥。这种模式将猪场粪污作为有机肥料被种植物完全吸取 利用,不会对环境及水源造成污染,而且建造成本和运行费用低,适用于山区和年出栏一万头以下的中、小型养猪场。各区要发挥山地的优越地理环境条件,促使养猪业发展向山区转移,向山上转移,在山地、林地、果园或农田面积较大的地区,广泛推广“猪-沼-果”、“猪-沼-草”、“猪-沼-林”、“猪-沼-菜”、“猪-沼-茶”等物质循环利用型生态养殖模式,通过以生猪养殖为中心,沼气工程为纽带,种养相结合,有效地消纳养猪场的排泄物,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的良好成效。

  2.要在农林地面积较小的地区,大力推广达标排放环保型养猪模式。达标排放环保型养猪属于传统的环保养殖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养猪场粪污排泄物经干捡粪和固液分离后,集中的粪渣固体经过堆积发酵制成有机肥,污水则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沼液经过专门的沉淀池沉淀、给氧曝气池处理和水生植物生物氧化塘吸纳降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水质后排放。这种模式适用于周边没有足够吸纳沼液的农林地的中小型养猪场。对农林地面积较小地区已运行又无法进行猪舍改造的中小型养猪场,要大力推广达标排放环保型养猪模式,指导猪场建造沉淀池、给氧曝气池和生物氧化塘,促使猪场废液达标排放。

  3.要在新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猪场,主动示范推广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猪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在建筑猪栏时铺设一层铸铁或水泥漏粪地面,配套专门沟渠管道,猪只排出粪尿后,摘 用尽量多的人工干清粪,剩余的粪便由猪脚踩踏经漏粪地面掉入漏粪板地下沟渠,不用水冲洗猪栏,待漏粪板地下沟渠积蓄一定量的粪尿时,打开活塞,猪粪尿经管道流入有顶棚的大容量储粪池,集中的粪尿或自然发酵,或固液分离进入沼气发酵系统,发酵后的粪尿还是要通过种养结合,加以转化利用。这种模式猪场不用水冲洗猪舍,可以减少猪场70%以上的污水排量,大大地缓解环保压力,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大、中型养猪场。各地要把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猪作为新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猪场的主要养猪模式,主动示范推广,切实减少养猪污水排量,有效地解决猪粪尿污染的问题。

  4.探索并稳妥推广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生物发酵垫料零排放环保型养猪是新兴的环保养殖模式,目前还处于试验探索和连续完善阶段。该模式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养猪场摘 用木屑、谷壳、米糠等按比例混合并添加有益微生物菌群发酵作为猪舍垫料,垫料内所含的微生物可将生猪排出的粪尿作为自身活动的养料加以吸取 、利用、转化,日常只需要对猪舍垫料进行常规治理 ,免冲水,免清扫,零排放;经过1~2年的微生物转化利用,生物垫料可作为有机肥,用于还田、施果、种菜等。这种模式猪场对猪舍建筑结构有一定请求,还存在着夏天热应激、垫料供应紧张、小环境氨氮浓度升高等问题。要加强对猪场实行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的跟踪和调查,主动配合猪场开展这种养殖模式的研究和技术改进,生猪行情,连续完善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的关键技术,并在有条件的猪场示范推广。

  七、保证 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治理难度大,各区农业部门要在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养殖污染整治的力度。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把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各区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改进养殖方式,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

  (二)落实经费,推进工作。各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工作支持,争取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真正做来 “有钱办事”。同时,要明确资金补助措施,制定禁养区内畜禽退养补助、奖励标准,出台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补助方式,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给予专项补助。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农业12316等舆论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要主动宣传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生态养殖宣传和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公开畜禽无害化处理举报电话,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四)加强治理 ,依法行政。对限养区内新建养殖场,各区要严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核。加强执法监督,取缔未取缔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摘 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平时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业主落实各项生态养殖措施,实现减排目标。

  (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我市实际情景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在适度养殖区应合理规划区域载畜养殖布局,控制养殖规模,整合畜禽养殖专业户,关闭“小”、“散”户,扶持大中型养殖场,发展有区域特色、生态环保型集约化的畜禽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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