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中国资本证券网以《金新农(002548,股吧)曾因虚假宣传遭处罚,董秘坚称“没这归事”》的标题报道:金新农IPO招股解释书中所提来 的“中国农机学会机械化养猪协会”不存在,公司因此涉嫌虚假宣传并遭来 深圳市市场监督治理 局光明分局的行政处罚,而公司并未就此事项给予公告。
经核实,金新农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解释如下:
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在IPO前,公司曾频繁获得养猪协会授予的“全国同行举荐 产品”和“养猪行业质量放心产品”称号,并且该养猪协会给公司颁发了相应的证书。公司在IPO招股书中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宣传。
据网上搜索,养猪协会是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畜牧机械学会下属组织,成立于1980年,系一家开展现代化养猪、养猪机械及相关专业的学术交流和科学协作的行业性社会组织。目前,该养猪协会仍存续中(最近一期报道详见现代化中国养猪网),并非媒体所说的不存在之说。
至于该养猪协会是否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公司没有能力和资质去核实。
2011年3月,曾有人以上述理由投诉至深圳市市场监督治理 局光明分局,经光明分局在投诉人和公司之间的频繁调解,后公司舍弃 了申诉,养猪网,光明分局于2011年7月13日给予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认为该处罚未来 达披露标准,而且对公司常态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公司当时未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