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生猪饲养技术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饲料原料价格汇总: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治理 准则

来源: 互联网   2014-06-11 12:48:06   查看:  次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生猪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免疫、废弃物处理等涉及来 生猪饲养治理 的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生猪猪场的饲养与治理 。也可供其他养猪场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471 猪的饲养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猪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
  3.2
  污道 pollution road
  粪便等废弃物、外销猪出场的道路。
  3.3
  猪场废弃物 pig farm waste
  主要包括猪粪、尿、污水、病死猪、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
  3.4
  全进全出制 all-in all-out system
  同一猪舍单元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猪,同批进、出的治理 制度。

  4 猪场环境与工艺

  4.1
  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请求。猪场周围3km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他畜牧场污染源。
  4.2 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km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4.3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治理 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4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4.5 举荐 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4.6 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
  4.7 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
  4.8 猪舍内通风良好,生猪行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请求。
  4.9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
  4.10 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引种

  5.1 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GB 16567进行检疫。
  5.2 只进行育肥的生产场,引进仔猪时,应第一 从来 达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
  5.3 引进的种猪,隔离察看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育 使用。
  5.4 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

  6 饲养条件

  6.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6.1.1 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NY 5032的请求。
  6.1.2 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营养水平不低于GB 8471请求,不应给肥育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建议参考使用饲养品种的饲养手册标准。
  6.1.3 禁止在饲料中额外添加β-兴奋剂、从容剂、激素类、砷制剂。
  6.1.4 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在商品猪出栏前,按有关准则执行休药期。
  6.1.5 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应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其他畜禽副产品。
  6.2 饮水
  6.2.1 经常保持 有充足的饮水,水质符合NY 5027的请求。
  6.2.2 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6.3 免疫
  6.3.1 猪群的免疫符合NY 5031的请求。
  6.3.2 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
  6.3.3 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6.4 兽药使用
  6.4.1 保持 良好的饲养治理 ,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
  6.4.2 仔猪、生长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要符合NY 5030的请求。
  6.4.3 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达不来 停药期的不能作为无公害生猪上市。
  6.4.4 发生疾病的种公猪、种母猪必须用药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来 停药期的不能作为食用剔除 猪出售。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