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省沂水县联系群众办公室、县环保局、县据统计局组织,通过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用3天时间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群众骄傲 度进行了调查。调查摘 取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主要分两块,第一 从联系群众需求、诉求平台上反映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户和2013年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案件抽取,然后抽查其他一样 群众户。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沂蒙风情旅行景区按辖区户数的5‰进行抽查,共抽查1702户。通过抽查,群众对全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骄傲 率为93.5%,不骄傲 率为6.5%。现场抽查时,县联系群众办公室、县环保局、县据统计局负责同志现场监督,受访乡镇(街道、开发区、旅行景区)负责同志现场旁听,抽查结果现场据统计,现场公开,确保抽查结果公平、公平 、公布。
组织督导组对6.5%不骄傲 户专门进行了归访,从督导组情景看,一是少数乡镇整改力度不够;二是虽然全县范畴内养殖户点源进行了治理,河流水质变清,但因多年养殖造成的河流底泥污染未能彻底解决。三是有些养殖户水污染解决了,但由于养殖户离村庄较近,生猪价格,气味因受治理技术的限制仍未改善。四是随着生猪、鸡蛋等价格的连续上升,有些已经停养的养殖户受利益驱动重新进行养殖,涌现污染反弹现象等等。
针对群众不骄傲 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估量 ,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二是养殖场(户)必须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验收,否则不答应进行养殖。对不按请求,私自进行养殖的,由环保、畜牧部门进行严格查处。三是加大后督查力度,对涌现反弹造成群众信访或媒体曝光的,除对养殖户加大处罚力度外,对所属乡镇、开发区、旅行景区加大环保考核力度。四是严厉落实环保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环境监管属地治理 原则,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督治理 。
通过各项措施的开展,做来 我县畜禽养殖业来 达“两个促进、两个提升、两个骄傲 ”。“两个促进”。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畜禽养殖业更好的发展。“两个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畜禽养殖业水平提升。“两个骄傲 ”。让广大的人民群众骄傲 ,让广大的畜禽养殖户骄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