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养猪人物点评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饲料原料价格汇总:宜昌7人病死猪当活猪卖 一审判刑又处罚金

来源: 互联网   2014-05-13 07:56:09   查看:  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作为宜昌某食品公司的经营户,李某(化姓)却伙同他人,贩卖病死猪20余头。昨日,记者费解来 ,枝江法院近日公布审理了该地首例销售“病死猪”案,对李某等7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2013年初,经宜昌某食品公司一位负责人赵某(化姓)安排,李某成为该企业经营户。随后,李某找来 江某(化姓)商量经营“邪货”生意(生病和已死亡的 猪),并将江某家作为收购中转站,将猪贩收购的生猪集中后,挈 来 食品厂屠宰销售。同时,两人还在猪贩子中大肆宣扬“邪货”生意,表示有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可 以挈 来 江某家,并雇请专人上下货、给死猪刮皮。

同年6月,生猪行情,李某与江某将收购的十余头生猪进行屠宰销售过程中,2头生猪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为不合格生猪。随后,李某等人准备屠宰贩卖的近十头生猪经检疫,也均为不合格生猪。

经调查,截至案发,李某等人共销售死因不明及检验不合格的生猪20余头。而赵某作为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人,明晓 李某等人销售来 公司的生猪中有部分被动物检疫部门检疫不合格,在动物检疫部门将不合格的猪肉作无害化处理后,仍将不合格产品销售进入了食品流通领域。

  近日,在枝江法院开庭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控认为,李某等人明晓 销售“邪货”会造成消费者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依然贩卖病死猪肉,足以构成犯罪事 实。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销售死因不明的生猪及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处罚金 50000元,其余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3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