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猪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制约我国养猪业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因素,也是养猪业成败的关键。因此,要建立以防为主、防检结合的动物疫病防治和扑灭机制,保障养猪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各级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传染病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等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措施,进一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接轨的兽医行政法规和政策;理顺兽医管理体制,完善我国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规范兽医生物制品、兽药和饲料的生产、监督、检验和销售,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劣产品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减少不适当的行政干预,确保国家动物疫病和扑灭计划的实施,使我国的动物疫病防制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二、全面建立动物疫病诊断、疫情监测预报体系
在全国建立起动物疫病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及时公布动物疫情,为科学制定防疫政策,实施有效防疫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有利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尽快解决好当前动物防疫技术问题,如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标准,疫病快速、敏感、准确、简便的诊断方法以及诊断试剂盒的研究与生产等问题;同时要积极培训技术人才,建立起一支技术优良、作风过硬、吃苦耐劳的动物防疫和监督队伍;国家要增加防疫经费的投入,改善防疫工作条件和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动物防疫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实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猪场生物安全体系的建设
规模化猪场每年发展很快,已成为我国养猪业的生力军,但许多规模化猪场仍处于广大农村散养畜禽的包围之中,加上养猪场本身对猪群的排泄物和污水处理能力差,防疫水平不高等 ,致使猪饲养环境日益恶化,污染日趋严重,从而造成病原体大量繁殖与扩散。
因此,加强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重视生态环境因素在养猪生产中和疫病防制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生物安全体系重在加强饲养管理,生产过程实行全进全出制,严格隔离消毒,并定向流动,严格污水处理,控制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病原体侵入猪场,使猪群生长处于良好的状态和安全的环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