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际国内的畜产品安全形式非常严峻,为全面提升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畜牧兽医局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使得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长期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度,明确了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明确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县内的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动物医院、畜禽交易市场等相关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责任期三年),督促各乡(镇)政府与养殖户签订《黑龙江省养殖场(小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责任期三年),明确管理相对人的义务责任。
二是按照“全程控制、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制定了《肇源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在《整治方案》中,具体指出了三个专项治理办公室的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和整治重点。
三是构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增强安全意识。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专项治理办公室和畜牧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了执法监督专用车,不定期深入乡镇,开展 “瘦肉精”等违禁品检测以及生鲜乳、畜产品、兽药、饲料等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