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瘦肉精”监管难题,茶陵县畜牧部门从五个方面着力构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让“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在该县无处藏身,保障养殖业长期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实行“瘦肉精”检测台账制度,每个责任片动物防疫员及养殖户都建要立检测台账,对每次“瘦肉精”排查、日常监管检测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录,以强化责任心,便于追根溯源。
二是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饲养档案,要求养殖户必须无条件详细记录生猪养殖过程中采购及使用兽药饲料情况,并承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动物检疫员对外销生猪严格凭动物防疫标识和兽药饲料使用记录签发产地检疫证明。
三是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做到“瘦肉精”监管延伸到乡、村、组和养殖场(户),充分发挥乡镇、村动物防疫人员在“瘦肉精”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提供信息,协助查处。
四是对生猪经纪人、贩运商实行备案制度,对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督促他们建立生猪收购台账,以便追踪溯源。
五是加强生猪产销衔接,实行产销联动,及时与广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沟通信息,建立“瘦肉精”案件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
(湖南茶陵县畜牧水产局:段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