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加大打击假劣兽药的工作力度,提高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效能,根据省畜牧局2012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市动监所组织精干力量在我市的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兽药质量抽检,共抽取兽药样品112个、41个批次,其中禽药21个批次,畜用药19个批次,渔药2个批次。
在抽样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农业兽药产品抽样程序规定,抽样时清点所抽取产品的库存数量,对每个样品认真进行采样信息的规范填写、分割样品、分样包装、贴注标签,妥善保存,并在抽样单上标注,完整填写抽样单。从经营、使用环节抽样时,工作人员还对所抽取样品的购销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购买方式、供货单位、人员和联系电话、进货时间、进货数量等,核实无误后经双方签字认可。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2012年兽药质量监督计划抽样任务,所抽样品已经全部送至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质量检测,抽样检测结果届时将在市局、市动监所网站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