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央视新闻频导报导了河南郑州违法生产经营兽用抗菌类药物事件后,湖州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农业行政执法和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履行义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物的行为。
14日、15日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和兽药使用三大环节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截止发稿时,检查没有发现我市兽药生产企业擅自改变配方、擅自添加隐性成分等制假行为,也没有发现将兽药禁用的人用抗生素用于兽药生产等违法行为;在经营环节也没有发现标称河南郑州海润兽药厂生产的抗生素类涉案兽药。
我市兽药生产经营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情形:一是兽药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兽药GMP规范组织生产,个别生产企业存在擅自改变批准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情形;二是兽药经营单位未严格按兽药GSP规范开展经营,个别经营单位存在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不少畜禽、水产养殖场(户)为贪图方便或便宜,常常向一些送货上门的不法兽药营销人员购买兽药产品,其质量鱼目混杂,不仅给养殖场(户)带来隐性损害,而且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兽药生产和使用安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理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在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