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保障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新乡市按照省畜牧局统一部署,从1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障此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新乡市已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1月4日,市畜牧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新乡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畜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牧〔2013〕2号),对全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各县(市)、区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了整治工作保障力度。二是全面宣传动员,拓宽监督渠道。整治期间,新乡市进一步宣传落实畜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使行政相对人增强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在新乡动物卫生监督网上向社会公布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办理等工作制度,有效拓宽了专项整治案件线索来源。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实施综合治理。目前,新乡市畜牧系统已集中对辖区内各类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生鲜乳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商务、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沟通机制,及时互相通报监管信息,切实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