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宜昌市枝江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宜昌市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2月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兽药市场监管,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12月27日,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召开各监督分所长会议,认真研究,结合枝江市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12月29日,以各动监分所为单位,对各大型养殖场(户)以兽药安全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兽药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本次培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紧紧抓住兽药使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生产者养殖行为,提升兽药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我市养殖业健康发展。至12月30日,全所共举办培训班5场次,培训60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份。
根据实际情况,1月5日至10日,枝江市分城区和乡镇共设6各专班同时展开活动,对辖区内72家饲料生产企业和规模养殖场自设加工点进行检查,重点查看饲料生产记录、饲料产品配方、饲料添加剂库房及出入台账。对管理混乱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管理不规范的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饲料生产企业的登记备案,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1月11日至20日,各监督分所组织专班,到村入户,对全市3250户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监查,并发放《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等宣传资料。主要是严格检查养殖户是否建立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出入库和使用管理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是否建立真实完备的兽药采购入库和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假劣兽药和生物制品、人用药、违禁兽药的行为,是否张贴农业部278号公告《兽药休药期规定》等情况,特别对肉鸡滥用抗生素现象、牛羊等反刍动物使用“瘦肉精”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旦发现违法滥用兽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制度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查处,保证我市不出现因兽药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过重点加强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通过加大查处力度,超剂量、超范围、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行为受到明显遏制。
1月21日至28日,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一是认真组织检查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兽药台帐、进货渠道、销售记录,查店面、看库房。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依法严厉处理;对非法经营的兽药产品实施清缴销毁。枝江市已通过兽药“GSP”验收达标的62家兽药经营企业都进行了全面检查,无违规行为。二是认真查处假劣兽药。重点查处禁用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切实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兽药广告,依法进行查处,性质严重的直接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通过兽药市场的治理整顿和兽药打假工作的实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兽药、违规使用兽药行为,有力保证了全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有效维护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枝江市自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责任明确,执法严格,任务落实。工作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市动物源性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