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株洲市炎陵县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炎陵县政府和株洲市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开展养猪业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领导干部包片、联系干部包乡、包场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适度控制养殖区域;全面普及生态养殖业的理念,新建养殖场排污设施建设做到“三同时”,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源;加强治污力度,在全县已完成存栏500头生猪以上规模养殖场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在2013年内完成全县存栏50头生猪以上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实现粪污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出栏1000头以上的行政村和规模养殖场至少修建一个化尸池的工作目标。
截止今日,炎陵县50头规模养殖户223户,存栏生猪41338头,共建沼气池120余座,今年新建40座,约800立方米,缓冲池40个,果园灌溉近200亩,新建化尸池14座。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加快了我县养殖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使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基本消除人畜混居现象,促进了我县畜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