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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在督查中发现,锦江流域七条支流两旁仍有少数猪场在养猪。情况反馈到所在乡镇后,局蹲乡挂场班子成员,立即会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制订了整治措施。一是凡属禁养区范围的猪场,一律限期退出养殖行为。不退者强行拆除。二是春夏汛期粪污有可能泄入河流的猪场,必须加高加固无害化粪污处理设施。否则停养整顿并依法征收排污费。
来源: 未知 2014-06-03 11:14:22 查看: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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