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口经济区明阳街道某村高某建了一家种猪公司,有一定规模,但高某欠下不少债务,既欠下宋某田等人工程款,又欠下村里的土地租金,还欠下王某某的饲料款等。高某与王某某协商,钱还不上了,这猪场给你一半,算两人共同经营。王某某就成了这家猪场老板之一。后来高某涉嫌其他案件,被警方带走。

债主觉得,现在找不着高某了,可债不能烂,王某某既然与高某共同经营,就要还债。王某某也有话:“我不欠你们的钱,高某欠你们钱找他要去。”其实,遇到这种情况就属于经济纠纷,有法律管,让法院断案最好,可债主不这样想,反而对王某某有了怨气,怨气还越积越深,终于导致债主使用了非常手段。
其中,债主宋某田与王某某有工程款纠纷,2011年年末,宋某田多次索款不成。
与此同时,村里的会计曲某某也找王某某索要土地租金,也是一直没要着。“成,你不是不给钱吗?我把你的种猪公司断了电,让你难受。”2012年1月21日下午4点,村会计曲某某带着两名电工张某某、宋某厚过来了,再次要钱,结果可想而知,还是没要着,于是他们就把种猪公司供电设备的电缆剪断。这时天寒地冻的,猪要是受冻了,是要死的,大批死亡损失就大了,王某某急忙把电接上。
面对欠债,债主们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次日上午8点,宋某田和王某刚过来,拿着大铁钳“咔嚓”一下,又把种猪公司供电电缆剪断。王某某再接上电,又被曲某某等人掐断。至1月23日晚8点,种猪公司先后4次被断电长达30余小时,反复折腾,猪场迅速降温,冷如冰窖。大猪还能扛住,小猪崽扛不住了,大批死亡。警方过来一查,共计死了260头猪崽,这猪崽品种不错,经评估,共损失124020元。
警方侦查,这案子不难破,掐断电的是两拨人,这边就把曲某某、张某某、宋某厚抓了;那边抓宋某田没抓着,跑了,把王某刚抓了。4个嫌犯都没想到,因为这事还成了罪犯,罪名是破坏生产经营罪。法院作出判决,4名被告人都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判刑一年多。案发那年,宋某田55岁,他跑了,有家不敢归。直至2014年7月22日,在熊岳城车站被铁路警察抓获。
结果
今年2月10日,沙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宋某田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刑1年4个月。
这正是:种猪公司小老板,欠下多人养猪款;中途涉案被牵连,留下欠债没人管;债主积怨强断电,小猪嗷嗷被冻惨;四人服法一逃窜,一朝被捉成嫌犯。
说到底,人最终都是感性的动物,尤其在钱的问题上,但凡利益受损,大多全力相争,甚至有的人不惜以命相搏。在一个欠债者被警方带走,很可能陷入到一场无望的等待中的时候,就是理性完败、感性爆发的时刻。
然而,几个人失去理性,不等于这个社会会失去理性,更不等于法律会失去理性,所有任性之举,都要被理性拉回到一个符合公序良俗的跑道上,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所有人都不得不面对的真相是,每个人,都被镶嵌在一张网络当中,这个网络是用法律、规则、道德、伦理编织而成,它们制约甚至束缚着个体的任性,同时也保护着他人的安全与利益,尤其是法律,往往就事论事,就算有前因和后果,每个人也都要为自己的任性之举付出代价。(来源: 大连晚报)
(原标题:猪场老板因涉案留下欠债没人管债主积怨强断电小猪嗷嗷被冻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