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双管齐下遏制漏网之“猪”

来源: 中国畜牧兽医报   2015-04-20 12:03:18   查看:  次

中国养猪网讯:

  近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公布了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目前,案件已经告破,违法犯罪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在笔者看来,要想从根本上遏制漏网之“猪”流向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还必须双管之下。


  要销售病死猪肉,其实要迈过几道门槛,第一道门槛就是收购病死猪。《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相关文件已经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


  规定很好,现实情况却要复杂得多。比如处理一头病死猪,养殖户要花费200元左右,而根据政府现行的补贴政策,无害化处理一头病死猪最终只能领到80元补贴,且申领手续非常繁琐。这就导致很多养殖户
宁愿把病死猪卖给专门的收购贩子赚几个钱,也不愿意无害化处理。


  这说明政府既要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户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时也要进一步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额度,简化补贴手续,以此来减少生猪养殖场、养殖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损失,
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再说病死猪肉进入市场的第二道关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准备屠宰的动物要提前进行申报检疫,检疫合格才能进入屠宰点。这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低价收购来的病死猪根本不可能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屠宰
点,也就不可能进入猪肉市场。但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分子却通过贿赂屠宰点检验检疫负责人的方式,让病死猪和正常生猪一道进入了屠宰点,顺利迈过了病死猪肉进入市场的第二道门槛。


  因此,要想从源头上遏制漏网之“猪”,就必须坚持双管齐下,既需要追溯病死猪肉来源、去向,严肃追究出售、购买病死猪肉的养殖户、“二道贩子”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病死猪流入
市场的人员严厉问责。对那些收受犯罪分子贿赂,为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更要严惩。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