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猪网讯:
昨日,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及市五中院联合发布去年我市“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沃尔玛绿色猪肉事件位居榜首。
假绿色猪肉 沃尔玛遭受重罚
2010年1月1日至去年8月25日,世界商业零售巨头沃尔玛公司的在渝12家门店,将普通冷鲜猪肉标注为“绿色三线肉”、“绿色精肋排”、“绿色里脊”等商品名称,按照绿色食品猪肉的价格销售,销售量63547公斤,违法所得60万余元。
由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采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方式销售商品,隐瞒商品的真实信息,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此外,自2006年以来,沃尔玛公司在渝门店因销售过期和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曾先后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21次。但企业对此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暴露出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内控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严重疏漏。工商部门综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对其作出罚款300余万元、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
假生产日期 月饼提前出生了
去年8月5日,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重庆宏佳食品有限公司商品配送中心兼仓库内查获1905箱月饼。
这批月饼由当事人于8月4日购进,但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却为去年的8月5日、8月8日、8月10日,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食品安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捆绑卖套票 四影城情人节犯规
去年2月14日,UME江北、九龙坡、沙坪坝、北碚影城利用当天为西方情人节、影院市场消费旺盛这一交易优势,对当晚6点以后的电影场次开设“情人节专场”,仅向消费者出售影票和食品饮料套餐打捆销售的“情侣套票”,拒绝单独出售影票。
由于在销售影票时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食品饮料等商品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4个影城的经营者作出了行政处罚。
假世界名表 淘宝店主卖表275块
2010年4月至去年3月,李嘉、梅静两人在淘宝网上开设名为“渝都名表城”的网店,以55-888元/块不等的价格销售假冒的“OMEGA”(欧米茄)、“LONGINES”(浪琴)、“TISSOT”(天梭)、“ROLEX”(劳力士)等11个世界知名品牌手表,共计275块。
两人的行为严重侵犯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欺骗误导消费者,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