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山东菏泽建立生猪质量追溯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来源: 未知   2012-06-15 15:58:25   查看:  次

中国养猪网讯:

  山东菏泽市规定:凡是未经定点屠宰或未经检疫检验及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得上市。

  据了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过程中,要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屠宰检疫、肉品检验以及生猪产品流向等信息,并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台账,保证出厂(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不安全时,要立即停止生产,通知销售者和消费者停止销售和食用,对召回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凡是未经定点屠宰或未经检疫检验及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得上市。”菏泽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郜玉清介绍,对没有通过联合审核清理的屠宰企业,一律坚决关停,收回证、章、标志牌和有关备案手续、资料,拆除屠宰设备、设施。关停后发现继续从事生产屠宰的,按私屠滥宰行为依法查处。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