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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日吉林省物价局等六部门出台三级调控措施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的波动。
吉林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吉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实施细则》,出台三级调控措施,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
此次出台的调控措施,根据不同猪粮比价指标,分三个级别响应机制。
三级响应。当猪粮比价高于8.5∶1或低于6∶1时,及时启动三级响应机制。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8.5∶1—9∶1时,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冻猪肉储备。同样,当价格过度下跌时,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避免出现大的亏损。
二级响应。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9∶1—9.5∶1时,及时启动二级响应机制,适时增加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稳定价格。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5.5∶1—5∶1,价格出现过度下跌时,适时增加冻猪肉储备规模,并适当增加活体储备规模。
一级响应。当猪粮比价高于9.5∶1时,要继续投放剩余冻猪肉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