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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四川省眉山市一犯罪团伙以代养母猪赚取高额回报为由,集资诈骗1000多中老年人3000多万元的非法集资案,最近在该院审结。
9月25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一团伙以代养母猪赚取高额回报为由,集资诈骗1000多中老年人3000多万元的非法集资案,最近在该院审结。被告人李勤、徐晓鹏、何国庆、张彪、文彪、陈凯、苟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两年。
2010年,李勤经营的益农公司因周转资金出现不足,于是通过中间人找到徐晓鹏商议,由徐晓鹏负责为李勤高价销售母猪,徐晓鹏获取销售款的50%。双方达成协议后,徐晓鹏立即策划销售一种名为“大约克”的母种猪,并在眉山市城区建立销售网点,向中老年人散发邀请卡,邀请这些中老年人到眉山东门口“金字塔”农家乐等地参加活动。当被邀请人到达活动地点后,徐晓鹏就让他们观看其事先准备好的宣传图片和视频录像,然后由销售人员以益农公司人员的身份讲课。
徐晓鹏等人在讲课中宣称,花费1.8万元购买益农公司一头“大约克”母种猪,委托益农公司代为饲养五年,最高可获得四至五万元的利润。在宣传时,销售人员称李勤是信用社干部,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但刻意隐瞒了益农公司周转资金不足、销售人员获取50%售猪款、该种猪的实际市场价格远低于1.8万元的事实。
对于有购买意向的人员,销售人员将其带到益农公司参观,李勤则出面讲解以打消购买者顾虑。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于是缴纳购猪款,并和益农公司签订了“种猪买卖合同”和“托管养殖合同”。在此期间,被告人文彪、何国庆、张彪、陈凯和苟诚相继参与进来,共计向1000多名人员吸收资金高达3050万余元,仅有少部分资金用于益农公司经营。 案发后,被告人退还了部分赃款,但仍然有大量人员购猪本金无法收回。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提醒广大中老年朋友,对于高额投资回报的项目一定要谨慎,认清集资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