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通报的本年度五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本市先后组织24个次执法检查活动,对涉及的18家兽药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清查,通过核对生产企业的库存兽药、生产记录和兽药批准文号,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今后,本市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假劣兽药的查处力度:(一)依据 “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监管模式,将通报企业监管级别调整为A级别监管对象;(二)狠抓源头监管,监督兽药生产企业严格遵守GMP要求,严禁假劣兽药和不合格兽药流出场外;(三)狠抓下游监管,加大对动物诊疗机构和饲养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兽药和不合格兽药的违法行为;(四)向社会宣传假劣兽药的危害,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提高社会的参与能力和举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