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大连市: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加强商场超市白猪入市监管

来源: 未知   2012-12-10 10:45:41   查看:  次

中国养猪网讯:

  据悉,大连市为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彻底堵截病死病害动物产品进入大型商场、超市,落实贯彻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
 

  指挥部办公室第:大动办发【2012】 12号、和省动监所辽动监发【2012】79号文件精神,大连市动监所社会监督科切实履行《动物防疫法》和《大连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所赋予的相关职责,加大对商场、超市的白条猪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建立采购记录 要求全市25家大型商超做好动物产品特别是猪产品的采购入库台账,对超市自营和联营的动物产品专柜进行排查,如发现未登记入账的猪产品坚决给予纠正。
 

  二、要求证物相符 对所进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严格审核每批次猪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看胴体外观是否有腐败变质现象;是否有传染病典型症状,必要时进行抽样监测。并且每批次所进动物产品与检疫证明所出具的货主、产品名称、数量、产地、目的地必须证物相符,还需注明原产地检疫证明编号。
 

  三、随货同行 《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必须与当天所进动物产品随货同行,不得出现货到证未到,或者是持有非本批次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
 

  四、完善检疫申报制度 按照《动物防疫法》第45条、77条;《大连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28条、34条的相关要求,从大连市本市行政区以外地区向无疫区输入动物产品的,必须填写《输入无疫区动物产品申报检疫单》办理相关入连手续。对未办理输入手续的坚决给予下架和封存等处理。
 

  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社会监督科从11月24日开始截至今日,经过密集的监督排查工作,共检查超市25家;对6家不符合规定的超市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两家手续不全的动物产品进行了下架登记保存,对3家未办理输入手续的猪肉进行了立案处罚,通过此次的集中整治监管行动,规范了大型商超的动物产品经营行为,杜绝了病死病害动物产品进入超市的一切渠道,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动物产品食用安全,提升了大型商场超市的品牌信誉,得到了广大百姓和超市经营者的称赞!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