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广州市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有效推进,截至12月31日,全市累计清拆“散小乱”养猪场3942家,其中涉公人员或亲属完成整治率达76%。
据了解,自广州市开展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累计签订协议书7015份,占总数的96.3%;发出法律文书10099份;清拆“散小乱”养猪场3942家(面积2140558平方米),占总数的54.1%;减少生猪存栏979560头,减幅为52.5%,其中能繁母(公)猪减少69170头,占存栏能繁母(公)猪总数的56%。新塘镇原有“散小乱”养猪场385家,完成清拆383家,完成率达99.5%,能繁母(公)猪搬迁率达100%。
广州市公职人员积极参与规范整治。目前,全市涉及公职人员或其亲属经营的1380家“散小乱”养猪场中,累计已完成清拆1053家,占涉及公职人员或其亲属猪场总数的76%。
据统计,截至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内涉及公职人员猪场清拆工作的单位有29个,分别是:市纪委、市委办、市直属机关党委、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公资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审批中心、市农转中心、市农机中心、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增城支行、市物资总公司、市农场、市工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汽车工业发展总公司、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市富鹏企业集团公司、仙村镇、永宁街。已完成位于禁养区内涉及公职人员猪场清拆工作的单位有23个,分别是:市公安局、市府办、市直机关事务局、市政协办、市侨办、市法院、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地税局、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广长路桥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化工集团、新塘镇、中新镇、派潭镇、正果镇、小楼镇、荔城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