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粮食局获悉,2012年新粮购销工作接近尾声。截至3月21日,黑龙江省全社会累计收购粮食840亿斤,占商品量90.3%,比上年同期多收105亿斤。其中:大豆收购55亿斤,占商品量的81.2%。其中国家政策性粮收购230亿斤,占总收购量27.4%。目前,按三大品种商品量推算,黑龙江省农民手中尚有余粮105亿斤,其中:玉米54亿斤、水稻38亿斤、大豆13亿斤。
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大豆截止到4月末。粮食部门提醒广大农户要抓住时机,及时出售余粮。对于暂不急于出售的农户,一定要做好庭院通风、降水等保粮措施,防止出现坏粮现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全面安排和推进落实好当地玉米收购工作;继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向收购库点派出工作组,按区域包乡、包村,指导、宣传、组织农民交售余粮,千方百计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配合,主动与政策粮收购承贷主体沟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费用补助、执行标准、露天储粮计划申报等项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烘、储能力,努力扩大玉米收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