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后备母猪的增重量应是以抵偿子宫与子宫内容重以及本身正常生长的重量。意即妊娠全程增重36.4到50公斤。经产母猪不必此数,因为它们不再增长,仅需保持原重,所以只须增重27~39公斤。此数足以弥补分娩与泌乳减重,便母猪的断奶重与配种原重相等。仔猪提早断奶的母猪可少于此数一般来说,泌乳最多的母猪,掉秤也最多。
经产母猪与初产母猪的增重量与起初体况有关。饲粮类型也会改变所需增重量。以上建议增重量仅供养猪者参照。表14.2乃Purdu。大学十五年积累的初产与经产母猪分娩与哺乳过程体重变化资料。
妊娠母猪有必要贮备泌乳所需营养。哺乳期减重量要视仔猪多少,母猪体况,饲粮是否充分,母猪泌乳力与仔猪的断奶日龄而定。实际失重量很可能与表14·2所载有些出入,但表列数字载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