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饲料质量全程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鄂农办函〔2012〕60号文件精神,以全面贯彻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契机,利川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从11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饲料经营门店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抓好以下五点:
(一)清底数。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要对辖区范围内的经营门店进行摸底调查,弄清饲料经营门店的地址、数量、种类、规模、人员、联系方式和其他重要信息,认真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底数。
(二)查资格。饲料经营门店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经销人员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对不具备营业资格条件的经营门店,责令整改,限期达标。
(三)查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要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购销台账,完善购销记录,增强饲料质量可追溯性。对没有建立饲料购销台账或台账不规范、不齐全的经营门店,责令限期整改。
(四)查违禁物质。检查是否销售三聚氰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物质和添加有违禁添加物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饲料标签、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
(五)查饲料标签。按照国家有关饲料标签管理规定,以检查标签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重点,对存在饲料标签不规范、虚假夸大宣传、超范围使用药物、过期变质等问题的饲料,一律停止销售,依法进行查处。
全市共检查经营饲料门店75家,在检查中查获标签不合格饲料0.25吨,此案正在调查之中。